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档案工作,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收集,深度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构建档案资源服务体系,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档案支撑,继续争创省级档案达标先进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凡在2023年度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能反映本部门工作和活动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载体材料均属本单位档案的归档范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相应的声像、电子等文件材料(如照片、光盘等),应该一并移交。
3.以学校名义在校际交流和赛事中获得的具有保存价值各种证书、奖牌、奖杯、锦旗,以及废用的印章等实物档案。
二、归档时间
即日起-2024年5月18日前。档案馆将在截止日期后统计归档情况作为年底考核依据。
三、归档要求
1.请各归档单位按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档案实体分类实施细则》(汽院发〔2023〕36号),认真做好2023年度档案文件的收集、整理、分类、著录;
2.请涉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乡村振兴等重大专题档案的单位做好收集整理工作;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部门立卷归档工作,根据归档要求,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档案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4.档案馆持续加强过程服务、业务指导和系统培训,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归档业务咨询电话:8207011郑老师(基建、设备、财务、声像、电子介质),张老师(教学、学生、科研),周老师(行政、党群、外事、实物、出版),汽院档案业务交流群:697289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