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国家档案局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特对2014级新生档案移交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本单位新生档案移交工作,各单位档案联络员负责档案具体管理工作;
二、档案收集整理完毕后,由各单位档案联络员或辅导员带队移交档案馆,档案馆办理学生档案移交手续不对学生;
三、各单位档案联络员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以确保档案移交工作正常进行;
四、为了确保2014级新生档案移交工作有序开展,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档案馆制定的“2014级新生档案移交工作时间安排表”执行,见附件;
五、学校将把新生档案移交工作作为考核各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评先的重要依据。
附件一:2014级新生档案移交工作注意事项
附件二:2014级新生档案移交工作时间安排表
档案馆
2014年9月10日
附件一:
2014级新生档案移交工作注意事项
一、新生的高考准考证、团员证、党校结业证等证件,是属于个人保管的材料,请退给学生本人。
二、新生档案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向档案馆学生档案室移交。
三、移交注意事项:
1、每份档案袋的正面空白处写上班级、姓名、学号,以班为单位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
2、另交一份以班级为单位已填写完整的2014级《新生档案移交登记表》,名单后面必须由新生本人签字(不允许划“√”或“×”),以确定档案是否上交;
3、移交档案时需各单位档案联络员或辅导员在场。
四、请及时通知缺档学生回原籍招办提取自己的高考档案,于寒假前送交学生档案室,逾期不再受理。
五、请统一使用档案馆制定的《新生档案移交登记表》办理移交手续,请在学校档案馆网站“资料下载”版块下载表格模板。
附件二:
2014级新生档案移交工作时间安排表
二级学院 |
时间 |
备注 |
机械工程学院 |
2014.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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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2014.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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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14.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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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学院 |
2014.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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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
2014.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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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14.9.29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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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2014.9.29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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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
2014.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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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如果移交时间与假期冲突,将向后顺延;
2、档案馆学生档案室联系电话:8241600 联系人:孔老师。